抹灰
5.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5.2 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4 2m靠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立面重直度 ≤5 托线板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秒于三处,取最大值。
阴阳垂直度 ≤4
阴阳方角正度 ≤4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5.3 用小锤轻轻敲击检查有无空鼓声,空鼓而不裂的面积不大于200cm2为合格,全数检查。
6 镶贴
6.1 墙面镶贴
6.1.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等。
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6.1.2 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cm2。
6.1.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石材 墙面砖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垂直度 ≤3.0 ≤2.0 1m托线板
阳角方正 ≤3.0 ≤2.0 方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 ≤0.5 ≤0.5 游标卡尺
接缝平直 ≤2.0 ≤2.0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1.0 钢直尺
6.2 地面镶贴
6.2.1 基本要求同6.1.1。
6.2.2 用小锤在地面上全数轻轻敲击,不得有空鼓声。
6.2.3 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6.2.4 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6.2.5 地面镶贴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地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 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2.0 2m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接缝高低 ≤0.5 钢直尺和楔形塞尺
接缝平直 ≤2.0 接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2.0 钢直尺
6.3 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7 木制品
7.1 壁橱及吊橱
7.1.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橱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7.1.2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壁橱吊橱 橱门缝宽度 ≤1.5 楔形塞尺 每橱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垂直度 ≤2.0 线锤、钢卷尺
对角线长度(橱体、橱门) ≤2.0
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7.2 护墙板
7.2.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护墙板表面应光洁,棱面光滑,无毛刺和飞边,木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间缝隙宽度均匀。护墙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护墙板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应呈45角连接。采用目测及手感的方法验收。
7.2.2 护墙板的尺寸偏差及验收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护墙板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上口平直度 ≤3 5m拉线 每面至少测量二处,取最大值。
面板垂直度 ≤2 线锤和钢直尺
表面平整度 ≤1.5 1m靠尺和塞尺
面板间隙宽度 ≤2.0 钢直尺
7.3 木地板
7.3.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毛刺等现象。木阁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 mm ~10 mm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7.3.2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
表整度 长地板 ≤2.0 靠尺、楔形塞尺 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每室至少测量三处,取最大值。
拼花地板 ≤2.0
四面企口地板 ≤2.0
缝隙
宽度 长地板 ≤1.0
拼花地板 ≤0.5
拼花预制块 ≤0.2
四面企口地板 ≤0.2
地板接缝高低 ≤0.5
注:本表所列允差用适用于柚木、柞木、水曲柳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7.4 细木工
7.4.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7.4.2 细木制品安装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细木制品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窗台板
窗台盒 两端高低差
两端距窗洞长度差 ≤2 水平尺和楔形塞尺 全数检查
≤3 钢卷尺
踢脚板、顶角线 下沿口平直 ≤3 拉线、钢卷尺
门、窗套 内侧平直 ≤3
8 门窗
8.1 铝合金门窗
8.1.1 材料要求和验收方法
铝合金窗型材的壁厚规格宜不小于1.4mm,门型材的壁厚规格宜不小于2.0mm,检验时,壁厚用精度为0.02mm游标卡尺测量。
8.1.2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坚直,高低一致,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元阻滞及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外观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外门外窗应不渗漏水,检验时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
8.1.3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铝合金门窗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门、窗框槽口对角线之差 ≤2000 2.0 用钢卷尺测量,随机抽查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
>2000 2.0
门、窗框槽口对边之差 ≤2000 2.0
>2000 2.0
门窗框扇搭接宽度差 ≤2m2 2.0
>2m2 2.0
门窗框(含拼樘料)垂直度 2.0 用线锤和水平靠尺,随机选一扇进行测量。
门窗框(含拼樘料)水平度 1.5 用水平靠尺,随机选一扇进行测量。
门窗开启力, N ≤60 用100N拉力测试仪抽查不少二扇,取最大值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钢卷尺任测二处,取最大值。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用线锤和钢卷尺任测二处,取最大值。
双层门窗内外框(含拼樘料)中心距 ≤4 用钢卷尺任测二处,取最大值。
8.2 PVC塑料门窗
8.2.1 材料要求及验收
当门、窗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
8.2.2 基本要求及验收方法同8.1.2。
8.2.3 PVC塑料门窗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PVC塑料门窗的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mm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门窗框槽口对角线尺寸之差 ≤2000 ≤3 用钢卷尺 每室随机测二处,取最大值。
>2000 ≤5
门窗框(含拼樘料)垂直度 ≤2000 ≤2 线锤和水平靠尺
>2000 ≤3
门窗框(含拼樘料)水平度 ≤2000 ≤2 水平尺
>2000 ≤3
门窗横框标高 ≤5 用钢直尺
双层门窗内外框(含拼樘料)中心距 ≤4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线锤、钢直尺
注:本表所列量具精度均为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