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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您识别家具消费陷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8  浏览次数:710
核心提示:【陷阱一】实木家具骗人  数月前,姜女士看中了一套欧灵司卧房家具,总价6.3万元,销售小姐信誓旦旦地说:绝对是全实木的。一

【陷阱一】“实木”家具骗人

  数月前,姜女士看中了一套“欧灵司”卧房家具,总价6.3万元,销售小姐信誓旦旦地说:“绝对是全实木的。”一个月后,姜女士发现梳妆台的台面竟然是密度板贴木皮。

  日前,市消保委家具办对本市9大家具市场进行了一次检查。抽查了44套家具,竟然发现有18家厂家的产品实木不“实”,用贴面家具冒充实木家具,误导消费者。如上海圣典家具厂销售的06-2型家具,标价签上基材标明是“缅甸红木”,经专家检测,认定为“细木工板”。大华家具有限公司销售的一套实木家具,实测也是“中密度板”的。

  【陷阱二】霸王合同欺人

  如家具乐家俬有限公司的订单上这样注明:“订货时交货值30%作为订金,货物确定后概不退货及不退订金。订货后60天内未提货或未安排送货的,订单及订金作废。”根据国家规定,订金不得大于货额的20%,而上述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而消费者未及时提货,订单及订金作废,显然属于霸王条款。

  又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在订货单上注明:“软包沙发不退不换,产品参照样品为准。”这一条款违反了家具行业的三包规则,以“样品为准”,是企业逃避产品质量责任的托词。

  【陷阱三】荣誉证书迷人

  消费者去商场选购家具,商场里悬挂的各种荣誉证书,诸如“中国消费者公认十大品牌”、“中国绿色环保产品”、“中国著名品牌”等,让消费者看得是云里雾里。专家表示,这些证书大都禁不住考验,要么发证时间早已过期,要么发证单位毫无权威性,消费者千万不要轻信,以免上当。

  【陷阱四】“毒”家具坑人

  最近,市消保委家具办受理了一位70多岁老太太的投诉,她反映他们一家看中了一套汤恩木业公司生产的彩色儿童家具,营业员介绍该家具材质全部采用“实木芯板”,价格4450元。然而搬回家后新家具始终有股刺激味道。老太只得将一个床边柜送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测试家具甲醛释放量,测试结果1.6MG/L,超过质量标准0.1。

  专家提醒,消费者如要对家具甲醛含量进行测试,一定要找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否则出具的检测报告难以作为证据。另外,按照规定,家具甲醛测试需要在实验室内进行。

  【陷阱五】价格虚标蒙人

  一些商场标明“实价”销售,但仍可以继续讨价还价。有些商场还擅自使用“市场最低价”、“清仓价”等,“三色标价签”形同虚设,商家抱着能骗则骗,能多赚一点,就多赚一点的心理,消费者无法确定家具的真实价格。

  绕开“陷阱”五大高招

  收据不能代替发票

  买家具时,一些商家会以“还价后价格过低,再开发票就无利润”为由,要求以收据代替发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没有重要的发票凭证,消费者很难维护自身的权益。

  尽可能盖商场章

  消费者在购买家具后,应尽可能到商场服务台盖上一个商场章。因为多数家具店里,家具生产厂是租用商场的铺位,而并非是商场直营。少数“品牌”在租赁期满后便会一走了之,消费者发现家具质量问题再去寻找时,商场往往会推卸责任。

  注意查验证照

  商家销售家具也得有相应的资质,如一些自称是知名品牌的销售商,必须查验其品牌的代理授权书,要让其出示“三包”合格证,称产品是“环保”的,要让其提供相应的环保证明。

  留意厂家自订条款

  购买家具时,须使用工商部门等统一印制的家具买卖合同,注意核对各项内容,如家具的型号、款式、材质等,而且对商家自订条款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少数别有用心的商家,会制定一些不利于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家具说明书》别落下

  《家具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家具的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家具甲醛含量、主要成分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可以主动要求企业提供“家具使用说明书”,一方面可以让消费者把握所购家具的品质,对甲醛和苯的含量做到心中有数;另外,说明书是厂家对消费者的承诺,如遇到家具与说明书所述情况不符,消费者在索赔时也有凭据,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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