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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百余农村特困户喜领建修房补助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8  浏览次数:431
核心提示:熊筱红 卢胜军报道:近日,上高县锦江镇团结村低保户黄秧牯到镇信用社领取了两笔救助金,一笔是低保金310元,一笔是建房补助金1
熊筱红 卢胜军报道:近日,上高县锦江镇团结村低保户黄秧牯到镇信用社领取了两笔救助金,一笔是低保金310元,一笔是建房补助金1.5万元。他高兴地说:“我真是享了共产党的福!政府不仅让我全家生活有了保障,看病有报销,还出钱给我家盖新房子,今后不管刮风下雨我都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据了解,为让农村困难群众都能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子,上高县从去年底开始,把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工作放在民生工程的首要位置来抓。县里成立了由县财政、民政等20多个部门“一把手”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上高县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计划用3—5年时间,有重点分批次地对全县无房、居住极度危房或处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以及住房破损严重的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施住房救助。救助对象采取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的工作程序确定。困难户补助建房原则上每户不超过50平方米,家庭成员较多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补助标准为对新建住房的困难群众每户补助1.5万元,对维修住房的困难群众每户补助1000元。同时,各职能部门对农村困难户建房实行零收费,乡、村两级还为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木材、石沙等建筑材料。

  目前,该县通过政策资助和社会捐助等方式,较好地完成了首批117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的新建和维修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村困难群众建修房补助金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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