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调整中小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为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增强银行服务辐射功能,银监会日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并下发了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
据介绍,《调整意见》共分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三是要求商业银行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规划先行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控全局,促进整个银行业及各类银行业机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防止盲目无序扩张。四是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对符合监管导向的相关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五是体现了银监会“管法人”的监管理念,即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与银行法人机构的总体情况相结合。六是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傅苏颖)
银监会调整中小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为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增强银行服务辐射功能,银监会日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并下发了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
据介绍,《调整意见》共分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三是要求商业银行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规划先行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控全局,促进整个银行业及各类银行业机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防止盲目无序扩张。四是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对符合监管导向的相关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五是体现了银监会“管法人”的监管理念,即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与银行法人机构的总体情况相结合。六是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傅苏颖)
银监会调整中小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为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增强银行服务辐射功能,银监会日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并下发了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
据介绍,《调整意见》共分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三是要求商业银行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规划先行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控全局,促进整个银行业及各类银行业机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防止盲目无序扩张。四是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对符合监管导向的相关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五是体现了银监会“管法人”的监管理念,即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与银行法人机构的总体情况相结合。六是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傅苏颖)
银监会调整中小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为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增强银行服务辐射功能,银监会日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并下发了 《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
据介绍,《调整意见》共分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三是要求商业银行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规划先行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控全局,促进整个银行业及各类银行业机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防止盲目无序扩张。四是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对符合监管导向的相关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五是体现了银监会“管法人”的监管理念,即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与银行法人机构的总体情况相结合。六是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傅苏颖)
银监会调整中小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
来源:中国企业报
据介绍,《调整意见》共分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三是要求商业银行科学制定机构发展规划,规划先行有利于监管部门掌控全局,促进整个银行业及各类银行业机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有序竞争,防止盲目无序扩张。四是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对符合监管导向的相关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五是体现了银监会“管法人”的监管理念,即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准入门槛与银行法人机构的总体情况相结合。六是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傅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