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整顿该县木片行业的管理,4月22日,兴业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林业局参加的联合行动,组成两个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分片深入各乡镇开展工作。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行动主要是针对兴业县境内经营木材加工、销售的所有纳税业户清理检查,其2008年至2010年3月31日止的木片生产、销售、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通过整顿和清理把此行业纳入正常的业户管理。根据林业部门提供的业户信息,由兴业县国税局牵头的两个专项检查小组于4月23日至4月27日深入全县13个乡镇,共给67户从事木片生产、加工的企业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和自查补报表,通过核定销售价格的方式,要求其在4月30日前进行自查补报税款,补办税务登记证。如有业户在期限内未按规定纠正存在错误、补缴税款或者补缴不足的,一经查实,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规定从严进行处罚,同时林业部门对这些业户一律不给签发木材准运证,在源头上给联合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至4月27日止,已有42户业户来国税部门咨询办证和纳税的相关事宜,其在表示依法纳税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明确了应补缴的税款要一分不少全部入库,税务部门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核定销售价格。目前联合专项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联合行动”已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