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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八成以上装饰门人造板质量抽检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3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24
核心提示:   本次共抽查3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50批次木门(装饰门),主要对其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浸渍剥离、外观质量、整体强

   本次共抽查37家生产经销企业的50批次木门(装饰门),主要对其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浸渍剥离、外观质量、整体强度、顺弯、扭曲、对角线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30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1.1%。而2批次产品的浸渍剥离和整体强度不合格,遇水及稀释物质时易引起开裂、分层、鼓泡等质量缺陷,撞击试验会变形。

    本次共抽查37家企业的40批次细木工板、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 等,33家企业的36批次产品合格,企业合格率为89.2%,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2批次细木工板的浸渍剥离性能及1批次的横向静曲强度等指标不合格。标准要求浸渍剥离性能试件每个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均不超过25mm ,有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未达到标准要求。二是各有1批次胶合板和装饰单板贴面甲醛释放量超标。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要求为:胶合板甲醛释放量室内不得大于1.5mg/L,最低不得大于0.5mg/L,室外不得大于5.0mg/L,而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为6.6 mg/L;装饰单板贴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应≤30mg/100g,不合格产品的实测值为45m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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