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制定的《广东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考核办法》6月1日起实施。
《办法》将重点考核各市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落实情况、本年度案件调处质量和效率、办理山林纠纷信访事项及落实重大纠纷案件领导包案责任制情况等内容。每年1月,广东省林业局将对各市上一年度调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把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绩效纳入林改考核验收内容。
广东省还于日前成立了由省委维稳办、省林业局等多家单位及有关市县调处办共39人组建的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为出台有关调处林权争议的法规政策提供咨询和决策参谋,对重大、典型的山林纠纷案件开展调查审查,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广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