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下称《管道保护法》),这是我国首次立法对石油天然气管道进行保护与管理,该法将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在我国管道建设迅猛发展,管道里程不断增加的势头下,《管道保护法》的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这对维护我国7万多公里的管道安全、维护我国的能源运输安全,促进管道建设,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此次通过的《管道保护法》,明确管道企业不仅有建设管道的责任,在对管道的保护、维修等方面同样负有重要责任,是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第一人。管道运输已经成为现代五大运输方式之一,我国超过70%的原油、成品油和99%的天然气都是通过管道运输,但是钻孔盗取油气、施工挖掘等行为常常破坏我国的管道安全,影响了油气管道 的正常运输。在通过的《管道保护法》中,明确了管道企业的管道保护责任,将促使管道企业采取积极措施维护管道安全。在明确管道企业的管道保护责任后,管道企业还将承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油气泄漏给当地环境带来污染的治理、善后事宜。这一规定对管道企业来说无疑是加上了一道紧箍咒。
这一规定对管道企业来说无疑是加上了一道紧箍咒。
周修杰认为,管道企业负有管道维护、检修的明确责任后,在管道保护方面必将加大投入,而国家则鼓励管道保护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这也在法律条文中有所表述。无论是管道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开发管道保护的新技术都受到支持和鼓励。
对于管道企业来说,今后铺设管道在建设用地方面将会减少很多麻烦。《管道保护法》中强调,要处理好管道建设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不得擅自改变管道建设用地的用途,充分保障管道建设用地。当然,管道企业也应当本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规划管网,科学施工,以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表示,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当充分发挥保护、监督的职能,对破坏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毕竟,管道企业只是企业主体,不具备执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