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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多举措支持和引导木材加工产业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08  浏览次数:328
核心提示:木材加工产业优化升级,扩大社会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该市多措并举,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木材加工产业飞速发展。  

木材加工产业优化升级,扩大社会就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该市多措并举,积极鼓励、支持、引导木材加工产业飞速发展。

    一、明确木材加工产业发展思路,以开拓市场为依托,以创新品牌为方向,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发展配套产业为补充,推动木材加工产业优化升级。

    二、确定木材加工产业发展目标,到2010年,木材精深加工量占满洲里市木材总加工量的50%以上,原木交易市场和规格材交易市场启动运营,培育 2至3户家具制造企业,木材加工产业结构优化初见成效。

    三、对新建和扩建的木材精深加工项目,五年内给予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的资金扶持;对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按投入资金的10%给予资金支持;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资金扶持。

    四、对规模以上木材深加工企业,给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和土地使用税75%的资金扶持。工贸一体的企业从俄罗斯进口原料的,同时享受流通企业的税收奖励政策。

    五、对在境外建立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贴,对进口板材落地加工的每立方米给予30元的补贴。

    六、对新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20 万元和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档次品牌一家企业只奖励一次)。对创立自主工业品牌,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建立扶持木材加工产业奖励扶持基金,资金来源由三部分组成:满洲里市财政部门列支不少于1000万元;满洲里边境经济合作区财政列支1000万元;自治区财政拨付该市外贸基金的20%。此外,国家边贸政策调整后,将本市争取的国家外贸转移支付资金的20%注入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专项用于扶持木材深加工业发展。

    八、规范行政事业收费,面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减少对木材企业的多头检查和重复收费,有关执法部门到木材企业检查时应提前通知木材加工企业主管部门。满洲里市监察部门和木材产业管理部门设立维权投诉中心和投诉电话,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受理查处木材加工企业的投诉举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九、满洲里市木业办、经济局和合作区管委会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奖励政策、奖励资金兑现办法和木业扶持基金使用方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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