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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购令非常住家庭个人不得购商品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15  浏览次数:356
核心提示:继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天津九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后,广州限购政策今日正式出台。广州市联合人民银行、省地税
 继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天津九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后,广州限购政策今日正式出台。

    广州市联合人民银行、省地税制定了政策,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非常住的外地家庭和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未满十八岁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境外机构和个人按住建部2006年171号文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

    广州市政府强调:

    差别化信贷政策:二套房要求首付五成,贷款利率1.1倍;三套停贷,不能将消费信贷用于买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两成,购房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三成。

    差别化税收政策:执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收,对普通商品房按2%税率预征,非普通3%、别墅4%,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将重点清查。

    保障房:扩大住房保障,逐步扩大住房保障惠及面,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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