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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务部裁决向中国风电设备征收双反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次数:390
核心提示: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18日做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裁定中国应用级风塔存在44.99%-70.63%的倾销幅

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18日做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裁定中国应用级风塔存在44.99%-70.63%的倾销幅度,并接受21.86%-34.81%不等的补贴,尽管国内涉及此案的厂商都表示影响并不大,但却也坦言由于担心欧洲市场会“跟风”对我国风电实行“双反”,因此会通过更多拓展国内市场,弥补“双反”给产业带来的伤害。

部分企业面临更高关税

比起今年7月美国商务部做出的初裁,此次终裁的倾销幅度从今年7月初裁的最低20.85%提高至44.99%,最高幅度则从72.69%下调至70.63%;补贴幅度则高于初裁的13.74%-26%。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3年1月31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该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据了解,中国去年向美国出口相关产品价值2.22亿美元。对于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船舶”)与天顺风能这两家公司来说,将面临支付更高的惩罚性关税。他们在年初时支付的关税在20%-30%之间。另外三家中国出口商将被征收45%-50%左右的关税,“所有其他”中国制造商与出口商将被征收70.63%的最高关税。

企业回应影响有限

对于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多家风电企业表示对他们的影响并不是太大。记者昨日从澄西船舶风电塔部门负责人处得到确认,公司目前确实通过律师收到了美国的终裁结果,双反税较之前的初裁增长了20%多,“这次‘双反’只对我们这一风电部门有影响,对公司整体影响不大”,这位王姓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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