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市工商局透露,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终于注册成功,成为佛山禅城区继张槎针织、澜石不锈钢之后的第3件集体商标。
其实,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经历了两次波折。早在2006年,佛山市陶瓷协会就已着手申请佛山陶瓷集体商标。但是,2006年和2009年的两次申请均被驳回,理由为佛山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不符合作为集体标志的注册条件。根据《商标法》规定,地级市以上城市名称不能作为集体商标的名称。但随后,同为地级市的山东淄博申请到淄博陶瓷商标,为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带来了新的希望。从去年开始,禅城区启动第三次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程序。
据悉,在去年重启申请程序后,佛山市陶瓷协会对商标的使用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新增了新明珠、东鹏、新中源和能强等10家陶瓷企业为首批佛山陶瓷集体商标成员企业,并重新将商标图案设计为“图形+文字”。另外,在原有基础上,按照产业发展现状,更新了佛山陶瓷产品标准,出台了佛山陶瓷品牌管理办法。
最终,佛山陶瓷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准,正式成为集体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