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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审议并通过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7  浏览次数:265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商务部网站获悉,2月17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74次部务会议,听取部省合作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

记者日前从商务部网站获悉,2月17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第74次部务会议,听取部省合作情况汇报,审议并通过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器电子等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频率提高,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日趋活跃。新形势下,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对旧电器产品的流通管理,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秩序,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又从财政部网站获悉,2月4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二批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名单,包括天津、上海、山东、广西等在内的12个省市区的共21家企业入围。2012年7月,首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公布,共43家企业入围。

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缴纳该基金的对象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其中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对处理企业则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整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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