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工信部、住建部两部委联合发布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两份文件从压缩产能、推广节能减排、发展绿色建材等方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目标和实施办法,为建材工业的转型升级鼓吹劲风,指明了清晰的方向。
化解产能过剩
再定冲刺目标
《方案》正文的起始之段提到了建材行业两大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水泥与平板玻璃。“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等具有强制性指导意见的频繁出现,可见政府此次化解产能过剩力度之大、决心之坚。
“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方案》中对化解产能过剩量化的目标和任务,更具时效性与强制性。
近年来,水泥和平板玻璃这两大产业的市场状况跌宕严峻,世界第一的产能总量看上去似乎是带给它们坚实的四肢,却也带来产能过剩和高能耗高污染的顽症,成为骨中刺与心中痛。尤其在水泥行业,到目前为止,部分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区域,仍存在以各种名目不断上马新线的情况,尤以东北、西北地区为重,产能过剩矛盾依旧突出。
而此次《方案》的发布,进一步强调了国家在“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方面的坚强决心。《方案》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规定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方案》的发布再次明确并强调了地方政府在化解区域产能过剩的具体要求,更强调了地方政府必须要有坚定的态度和执行力,为“拔刺”、“去痛”定下了阶段性的冲刺目标。
此外,《方案》还在“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中提到,要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完成6亿吨熟料产能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脱硝设施。这更加说明,政策的导向再次强调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企业效益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