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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废水 厨具厂老板获刑半年罚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22  浏览次数:221
核心提示:废水超标排放污染环境,顺德一企业老板被判处徒刑6个月。今天,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北滘某厨具厂老板王某非凡排污案,认定王某行为构

废水超标排放污染环境,顺德一企业老板被判处徒刑6个月。今天,佛山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结北滘某厨具厂老板王某非凡排污案,认定王某行为构成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据公诉方当庭诉称,2013年7月,被告人王某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开办一家厨具公司。在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该企业于2013年10月开始从事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产品包括不锈钢盘等厨具,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即通过该公司厂区下水道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涌。

2014年8月,顺德区环运城管局在执法排查中发现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及未经验收,于是责令停产并改正。

据被告人王某交代,其在9月份上网发现经新华网曝光顺德企业排污威胁饮用水源被曝光,于是通知公司员工立即将车间内尚未处理的废水处理掉。员工冯某接到指令后,则将废水通过下水道直接排入河涌,不料被环保执法人员查获。执法人员在厂区下水道抽样,经有关部门检测,总铬平均值6.3mg/L,超标三倍以上,涉嫌刑事犯罪,遂将王某移交公安机关。

昨天上午,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结这件污染环境案,并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顺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4年至今,顺德法院共审理污染环境案6件,已结案4件,涉案8人。何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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