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讲述事件经过:
2014年5月10日 刘先生在居然之家北园店金桥地板购买了一批实木地板,并交纳全款25812元,约定2014年6月30日前送货。
2014年7月 金桥地板送货人却迟迟不见踪影。刘先生多次致电经销商协商,均未达成一致。
2014年8月29日 在居然之家售后经理的协调见证下,金桥地板负责人承认“由于工厂加工错误、重新生产,耽误工期安装”,并承诺2014年9月15日前安装完毕,赔偿2个月房租作为补偿。
2014年9月末 地板仍未送来。而此时,金桥地板经销商却逐渐“失联”。
按照订货合同约定,“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消费者可“先到居然之家投诉并要求先行赔付”。无奈的刘先生找到了商场居然之家,希望对方履行先行赔付约定。商场承诺“十一”假期之后将做出处理,却也一直没有动作。
今天,居然之家北园店工作人员对记者解释,按照合同约定,消费者遇到服务纠纷可先向商场反映,将债务债权转移至商场,由商场先行赔付。依据商场规定,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前,需核实经销商义务履行情况。为此,工作人员提出,需前往合同约定的送货地址,确认刘先生家中未铺装地板或铺装地板非金桥品牌,并拍照取证。但未取得刘先生同意,因此赔付程序一直被搁置。
此外,据了解,去年8月底,金桥地板与居然之家北园店合同到期,撤出市场。因债务纠纷,居然之家已对金桥地板提出诉讼要求,刘先生的遭遇也作为追加内容列入诉讼范围,将于2015年3月17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