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理由:
根据建材机械行业发展现状,中国建材机械制造及流通企业大多为中小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差,不守诚信的企业对诚信企业造成巨大冲击,而扶持诚信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政府和行业组织的责任。因此,加强建材机械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是树立建材机械行业的信用形象、增强建材机械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规范行业经济秩序的有力举措,对行业的整体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落实《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协会经征询重点会员单位意见,向整规办和国资委提交了《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的申请报告》,并已获批准。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拟成立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为实施建材机械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机构,负责行业信用评价日常管理事务和信用评价的推广等工作。
三、业务范围:
(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对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组织开展并管理建材机械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根据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本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申报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等。
(三)审核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成立专家组开展调研工作。
(四)宣传推广建材机械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向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等传递行业信用信息,提高信用产品的社会认可程度和守信行为的社会和经济价值,从而鼓励企业守信守法行为,使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更多地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
(五)定期组织召开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对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协助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指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强化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经营。
各有关单位对上述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用正式文件将意见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联系人:张涛、宋光兰,电话:63192649、63192640,传真:63192649)。
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联系电话:010-6831135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