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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木材竞价销售提高收入防止超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1  浏览次数:802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地方林业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普遍推行木材竞价销售。经过几年的运行,参与竞价销售的各树种、材种木材竞价成交价格比木材
黑龙江省地方林业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普遍推行木材竞价销售。经过几年的运行,参与竞价销售的各树种、材种木材竞价成交价格比木材竞价时的底价都明显提高,提高了木材的经济效益,竞价销售成果初现。据统计,如果全省年产木材全部实行竞价销售的方式,预计每年可增加收入5%~10%。
    黑龙江省地方林业每年生产木材及其直接使用产品150多万立方米,为了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省林业厅于2006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木材竞价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经销部门全面开展以木材竞价销售方式为主的经销工作,提高木材经济效益。目前,全省木材竞价销售工作已普遍开展起来。但也有个别市、县没有实行木材竞价销售,一些实行木材竞价销售的市县,还没有将年产木材全部实行竞价销售。
    从全省2006年、2007年两年开展木材竞价的情况看,通过实行木材竞价销售还强化了木材销售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宣传木材竞价销售,扩大了木材的购买群体,既增加了企业的知名度,又拓展了木材的销路和用途。竞价销售避免了木材销售工作中的木材款赊欠,实现了木材销售收入的零风险。实行木材竞价销售,必须使木材的生产量、销售量公开,实现了各级经销部门在“三总量”监控中,对木材“销售总量”和“运输总量”的有效监督,防止了木材超量采伐,更好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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