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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玻璃国家标准于北京通过专家审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16  浏览次数:717
核心提示:防火玻璃国家标准于近日在北京通过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     防火玻璃属于安全
防火玻璃国家标准于近日在北京通过了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

    防火玻璃属于安全玻璃的一种,其防火性能的表现是当玻璃构件的一面受火时,这种玻璃能够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和热气的穿透或是阻止在玻璃的背面出现火焰的能力,具有一定的防火灾功能。防火、耐热是防火玻璃最重要的两个功能。在一些公共建筑部位.防火玻璃多有应用,尽管其使用的总量不大,市场需求增长也较缓慢,但是作为一种具有安全保护功能的新型材料,规范其技术生产标准,依旧有着现实的重要性。

    此次修订的基础是2001年发布的国家标准。新标准将防火玻璃从防火的性能上区分为A类和C类两种.其中A类为隔热型防火玻璃,依据所能承受的耐火时间从0.5小时到3小时分为5个等级;C类为非隔热型防火玻璃,根据其防火时间设置了4个等级。

    从结构上区别,防火玻璃还分为复合防火玻璃和单片防火玻璃,其选用的玻璃材料并无特别规定,可以是镀膜或非镀膜的平板玻璃,也可以是钢化玻璃,复合防火玻璃原片还可以选用单片防火玻璃。

    据了解,尽管防火玻璃的市场容量有限,但是目前国内生产企业超过了100家,市场竞争也较激烈。

    此标准的起草单位是中国建筑材料检验中心、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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