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5月20日报道,为配合《节能法》的实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46项节能法配套标准,其中包括22项高耗能产品能源消耗额度标准。与玻璃行业相关的是GB21340-2008《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此标准于2008年1月9日批准,4月18日发布,6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据介绍,该标准分别规定了现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额限定值、新建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额度准入值及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此项标准的实施意味着现有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含浮法及平拉工艺)如果能耗达不到标准规定的限定值将被强制淘汰;新建平板玻璃企业如果能耗达不到标准规定的准入门槛,将不准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