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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5  浏览次数:439
核心提示: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00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关联交

  关联人2009年预计总金额2008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易类别

  采购商新疆天山建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33,500,00020,461,405.32

  品、接受新疆天山帝派瓷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00,00025,980.00

  劳务及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0,000,0007,767,634.74

  矿山托

  新疆金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3,500,0002,206,892.09

  管费等

  新疆建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7,000,00016,792,999.58

  新疆天山建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000,000410,644.8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0,00012,485,233.80

  天津仕名机电备件有限公司不超过75,000,000141,025.64

  常熟仕名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0001,216,461.54

  溧阳中材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000280,000.00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不超过55,000,0006,050,000.00

  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0005,076,560.00

  上饶中材机械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0001,660,000.00

  江苏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不超过1,000,000500,000.00

  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超过65,000,00010,570,000.00

  天津天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250,000,00035,902,640.00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不超过15,000,000440,000.00

  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000

  扬州新中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不超过6,000,000

  中材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中材股份及其

  不超过457,000,000

  所属公司

  总计不超过1,099,100,000121,987,477.57

  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000,000587,830.21

  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000,000632,703.12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销售水、任公司不超过2,000,000688,744.50

  电、汽,新疆金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4,000,0003,120,194.98

  水泥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所属子公司不超过9,000,0003,225,282.54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00,00012,939,209.35

  总计不超过37,000,00021,193,964.7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崇生,注册资本:69393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汽车运输。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项目除外):建材行业的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2、新疆天山建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天奇,注册资本:36412.6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要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许可证,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水泥、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仓储服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本公司依据《关联交易协议》向其采购原材料,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新疆金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刚,注册资本:628.15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成品油零售(限分支经营):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要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为准):水泥外加剂、石膏、陶粒及陶粒制品、塑钢门窗、钢门窗、编制袋、石灰石、矿渣粉的生产、销售,房屋租赁、汽车配件、百货、润滑油、汽车添加剂、汽车美容用品的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塑钢门窗安装。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一高管人员亲属,属《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向该公司采购油品,向该公司销售水、电、汽,水泥,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备履约能力。

  4、新疆天山建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小东,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要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建材机械设备制造、安装和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橡胶、五金交电产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耐火材料的制造、销售及废旧物资的回收。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多年向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服务,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具备履约能力。

  5、新疆天山帝派瓷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世新,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及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为准):建筑卫生陶瓷及配件、不定型耐火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具备履约能力。

  6、新疆天山建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栾德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具体经营范围以建设部核发的资质证书为准)、房屋租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安装、锅炉安装(具体范围以安装许可证为准),锅炉配件的销售。(限分公司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土建施工服务,以往交易能够按照采购合同支付款项,具备履约能力。

  7、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永平,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各种输水管道的制造;运输及其异型管件、配件开发制造;水泥制品的生产;普通货物运输和大型货物运输;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化工建材的生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本公司采购水泥,以往交易能够按照采购合同支付款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8、新疆天山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姜瀛,注册资本:18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制品的生产、研制、开发及销售(专项除外)。机械安装修理,非标设备、配件制

  作,普通货物运输;汽、柴油车修理及配件。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本公司采购水泥,以往交易能够按照采购合同支付款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9、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更明,注册资本:2100万元,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二手房交易。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本公司采购水泥,以往交易能够按照采购合同支付款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0、新疆建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迟明珠,注册资本:2031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化工产品,房屋租赁,锅炉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土建施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1、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江,注册资本:16800万元,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建材行业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非金属新材料、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测、监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制造及以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设计及提供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2、天津仕名机电备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兴敏,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

  建材、冶金、化工、电力行业机械成套设备、环保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矿用设备及上述设备备品配件的批发兼零售、仓储、技术咨询与服务;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制造;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3、常熟仕名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谈育星,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

  冶金及非金属矿山机械设备、相关水泥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4、溧阳中材重型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美江,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

  水泥机械设备、冶金机械设备、电力机械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5、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军,注册资本:5008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炉窑工程专业承包,建材设备维修,相关设备成套、工程技术咨询;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建材机械设备制造

  (限分支机构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6、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焦烽,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及非金属矿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设备制造及设备成套、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评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及监理、对外过程设计(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网络工程;新材料、新技术产业化(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机电产品的装备制造(除汽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设计、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7、天津天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志春,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工业机电设备安装;非标准件制作安装;线路敷设;管道安装(不含压力管道);建材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机械维修;设备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不含小汽车)、机械配件、电线电缆、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施工机具、水泥熟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进出口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8、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兴敏,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

  建材水泥(含余热发电)、非金属矿、建筑工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技术咨询;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制造、销售;压力容器的设计(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环境影响评价;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订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有效期:2007年4月30日至2012年3月17日);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2007年11月26日至2011年11

  月26日止)。(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设计、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19、扬州新中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美江,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水泥机械、普通机械、矿山机械、冶金机械、电力机械及配件的制造、安装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0、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保国,注册资本:2850万元,注册地:平顶山市南环中路南35号。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电除尘器、脱硫除尘一体化装备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服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资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贸易,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设备,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1、江苏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15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工勘测量、基坑检测与设计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地质服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2、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峰山,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建筑施工(贰级),工业、民用场地平整,公路、隧道、桥梁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工厂建筑物爆破拆除工程施

  工,建筑工业安装工程施工,石灰石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服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或销售定价政策参考同地区市场价格,采用协议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水泥工艺设计、设备制造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获得国内先进的工艺设计技术方面的服务;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关联董事谭仲明、李建伦、隋玉民、张丽荣、赵新军回避了表决。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矿山托管,销售水、电、汽,水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相关交易事项的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分多次进行,每次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来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协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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