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8日讯(YMG记者 方春明 实习生 李学森 通讯员 于苗)记者从全市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上获悉,现阶段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争取实现新建农村民居符合抗震防灾要求,确保在遭遇6级左右地震时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农村房质量差普遍“不设防”
记者从现场会上了解到,尽管我市城市化程度较高,但农村人口仍高达350多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由于历史的原因,1980年代前,农村民居建筑质量差,基本“不设防”是一个普遍现象,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
目前,农居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农民建房随意性大,不能科学合理地选择建设场地,对抗震不利地段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能采取有效避让措施,特别缺少规范的抗震设计和抗震措施。
据了解,农村建房还普遍存在基础与地基不牢固、结构不合理、主体强度不足、跨度和开间过大等现象,导致房屋整体抗震性能差;建筑材料和材料配比达不到基本要求,缺少施工质量检查和监督,农村建筑工匠和建筑队伍缺少业务培训和资质管理等问题。
确保六级左右地震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 通知》规定在现阶段,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性能评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宣传教育与技术指导服务、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等工作,争取实现新建农村民居符合抗震防灾要求,基本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确保在遭遇6级左右地震时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启动示范工程 专项资金奖励建房
据了解,今年,全市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整村搬迁、旧村改造等项目建设,至少完成1个市级示范工程建设任务。在2010年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2—3个示范工程,实现示范工程全面覆盖。
按照《关于推进2009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八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意见》,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民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制定相关扶持政策,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实行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办法,支持农民建新房,帮助困难农民改造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