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体的字脱落,摔成碎片
丰建春:不是豆腐渣工程本组图片本报记者牛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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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奢岭烈士陵园内的烈士纪念碑上“革命烈士永垂不朽”这8个金色大字,只剩下“命”、“烈”、“士”、“垂”、“不”5个褪色的字,且模糊不清,其余3个字全部掉落。据了解,这个烈士纪念碑在2008年7月刚刚被重修过。
昨日,本报关于双阳区奢岭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的相关报道,引起长春市市长崔杰等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崔杰要求民政部门全面调查掌握长春全市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情况,并形成材料上报。
长春市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对本报报道作出批示,责成民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长春市民政局:近期开展全市大检查
长春市民政局表示,得知情况后,其立即责成优抚处与双阳区民政局进行联系和沟通,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将以本报报道为契机,近期开始对长春市全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保护和管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另外,民政部门对城区纪念建筑物的管理保护情况掌握很清楚,四县(市)的情况在省管县后,他们掌握的较少,目前正在调查收集中。近日,将呈报长春市政府。
此外,根据长春市实际情况,民政部门将在年内修改出台《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和管理办法》。
双阳区民政局长:不是豆腐渣工程
昨天,记者来到双阳区民政局,丰建春局长说,奢岭烈士陵园维修工作是按长春市民政局统一安排于2008年7月20日动工,当年7月28日竣工。对陵园门柱、碑体及基座、墓穴等全部进行了维修。维修完工后,上级部门进行了验收和检查。
今年3月初他们进行检查,发现墓碑字体脱落,查找原因主要是由于去年施工期间正值雨季,先贴的大理石后刻的字,电动机械刻字时震动较大,有的地方水泥没有干透,造成了大理石板与水泥之间松动。经过了一个冬天后,部分刻字的大理石脱落。
丰局长说:“有的群众不知道原因,简单理解肯定就会怀疑这是豆腐渣工程,但事实不是这个概念。如果水泥标号不够,旁边的白色大理石也肯定有脱落的。3月份时发现因为天气太冷,干不了水泥活,所以没修。”
清明节前修复完毕
丰局长说,这件事双阳区政府和民政局都非常重视,昨天一大早他们找到施工方到现场去查看,主要讨论修复问题,不能耽误清明节扫墓。
但是维修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如果继续用水泥,要先把里面的水泥清理出来,再次使用电动机械,震动可能会影响到其他的大理石。
最后经过商议,他们决定先采用建筑材料高度粘合剂对脱落的理石面进行粘贴,保证清明节的祭扫活动不受影响。如果胶也受气温影响,等到4月中旬温度上来时,再彻底地进行维修。
目前,施工方已经备齐了维修材料,正在等待气温升高些开工,但他们已经要求施工方在4月4日清明节前必须完工。
长春市民政局四项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和保护工作,长春市民政局研究了四项监督管理措施:
一是立即下发《关于加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向各县(市)区民政局通报这起事件的情况,对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二是开展长春全市范围的烈士纪念建筑物普查工作。对各类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特别是乡(镇)、村级管理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地普查和登记。在此基础上建立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档案。
三是全面开展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修、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烈士纪念建筑物分级管理的要求,在清明节前对辖区内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彻底的检查和整治,对管理不善、破损严重的墓、碑、堂、馆,要及时维修改造;对环境卫生情况不好的纪念设施要进行彻底清理;完善防火设施,杜绝火灾发生。
同时,要求每座烈士纪念建筑物都将落实专人进行看护和管理,并保障维护和管理等各项经费开支。长春市民政局在近期对全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保护和管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长春市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充分发挥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宣传教育功能。要求各地在清明节期间,要充分利用好各类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资源,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真正把烈士纪念建筑物建成有重要影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活动场所。
(责任编辑:程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