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苹果的公开信中,认为“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只检测了衣柜产品的一块隔板,得出“甲醛释放量超标”的结论后,就将整件家具判定为不合格,“据知,对木制家具的检测是就不同材质不同部位进行检测”,仅“依据衣柜的一块隔板的结果来判定整个产品,这是与标准《GB 18584-2001》相违背的”。红苹果公司甚至怀疑检测的根本不是红苹果的产品,因为被抽检的产品由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俗称“三聚氰氨板”)制成,“其工艺并未经过油漆处理,为什么本次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中还显示仅有色漆产品(有颜色的油漆产品)才会检测的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呢?请问重金属是从何而来”?好迪家具副总经理刘骥向媒体公开表示,经他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在被抽检的店面里,除了有好迪家具之外,还有其他不知名品牌的家具。“被抽查的正是某不知名品牌家具,因此检验结果不合格与好迪家具无关。”
城市之窗副董事长赵家尧称,他怀疑“那边的检测机构不专业”,“当时初检结果出来了,按规定15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复检,我们也按要求提交了意见和说明资料,结果没有复检就把结果在网上公布了”。
甲醛超标与否 谁是终极裁判?
面对涉事企业的质疑,湖南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伍作法2月21日做出公开回应:“在工商局的整个抽检过程中,不管是抽检的过程还是负责进行检测的相关机构都是合法、可靠的。”
据伍作法介绍,对于产品的抽查程序一般是执法人员陪同合法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起到经营场所(被抽检人处)随机取样,之后须经被抽检人签字确认,最后进行产品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工商部门会立即通知被抽检人,并要求其将产品不合格信息反馈给生产企业,并给各个企业留出半个月的复议期,如果企业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被视为放弃复议权利。
按照伍作法的说法,湖南省工商局对于红苹果、城市之窗等家具品牌的抽检既合法又可靠;而按照企业的说法,他们的产品质量是既合格又安全。这就带来了一个难题:对于甲醛释放量是否合格这一重大问题,到底谁是终极裁判?是听质监部门的还是听企业自己的?
家居行业不乏品质优良的企业,但规模化生产的产品,未必没有“漏网之鱼”,在质监部门抽查时,只对样品负责,这个样品未必不会“马失前蹄”。个别地方质监部门也可能存在程序简化、草率定论的情况。比如在这次质检事件中,红苹果公司称在收到通报的第二天就做出了复检申请,但湖南省工商局的收件联系人出差了,由别人代收,就被认定为主动放弃了复议权利。
业内人士认为,2011年开年,一个个家居行业的著名品牌纷纷登上了质量“黑榜”,无论孰是孰非,都应该给行业敲响警钟,质量是一个永远不能忽视的关键点,无论你的品牌有多响、规模有多大,概莫能外。与此同时,质监部门也应该改进工作程序,做到万无一失,不要让有问题的企业逍遥法外,也不要让守法的企业蒙受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