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自中国进口木地板数量逐年增加,人民币汇率等因素使得中国木地板企业出口商获得了价格优势,但美国地板企业认为,中国向美出口的多层实木地板定价过低,有违公平竞争,2010年10月21日,美国国内产业向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层木地板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并明确提出人民币汇率补贴问题。
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反补贴做出调查决定;12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初步裁定中国输美多层木地板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进入实质性阶段。
今年2月,美国商务部确定了3家反补贴和反倾销强制应诉企业,并于3月份公布了反补贴初裁:其中被列在调查名单里的100多家企业面临着27.01%的反补贴税率。
今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6月27日“缘于计算错误”又修正了税率;8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召开对中国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的“双反”调查商务听证会,替代国和替代数据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
10月13日凌晨,据中国之声报道,美国宣布对中国生产的多层木地板设定最终税率,增收58.84%的反倾销税以及26.73%反补贴税。
美国是中国木地板主要出口国之一,对于美国市场而言,出口的产品也不仅限于多层实木地板,此次事件涉及到多层木地板,我们不得不警惕的是,美国未来会不会将双反的调查范围从实木复合地板扩展到软木、竹地板等其它地板品类?
除此之外,我们发现,之前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已发起过对中国木地板企业的多起反倾销调查,但最终结果都是无疾而终、不了了之,倘若此次美国新的判例成型,会不会对其他国家的相关行业诉讼形成“示范效应”?
从初期预测的“242.2%惩罚性关税”到裁定前期透露的“至多83%的反倾销税及至多27%的补贴税”,到现在尘埃落定的“58.84%的反倾销税以及26.73%反补贴税”,虽然反倾销税的税率有所下调,但是对于地板行业来说,在本身就盈利空间狭小的情形下,再加上严酷的税率征收标准,部分企业会不会被迫放弃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