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南亚国家生产成本较低吸引国际、国内家具产业转移。2011年以来,随着国内沿海地区制造业在能源、原材料、土地特别是劳动力价格的不断攀升,国内低成本竞争优势正在逐渐丧失,部分以制造高端产品和出口家具为主的沿海家具企业开始转移至海外和内地,四处寻求综合成本较低的生产基地,一场由国内沿海向中西部地区、中国向海外产业转移正在展开。但是,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的“招工难”、“用工荒”等现象频发,中西部地区劳动力价格也水涨船高。目前越南工人薪水大约每月100美元,折合人民币600多元,而目前东莞一个最普通工人的工资都要2000元上下,内地省市如河南省10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最低工资标准,达每月1080元,相比之下,越南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加上东南亚国家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家具原材料价格也相对较低。此消彼长下,导致国际、国内家具企业纷纷转投至海外发展中国家,进而打乱了国内家具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的步伐。
(二)欧美提高林产品准入门槛,成为我国家具产品出口新挑战。美国《雷斯法案》规定,凡出口到美国的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木浆与纸、木家具等林产品,必须标明木材的种类和来源,否则美国将拒绝这些产品进入;同时,该法案还要求标注使用植物种类的拉丁名、数量和尺寸以及价值。该法案自去年9月实施后对我国家具出口美国产生很大的影响。随着国际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木材产品提出新的环境要求;近期欧盟出台的《原产国标签法》要求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木制品必须获得FSC身份证,要求企业追踪其木材的采伐源头,并对原材料的环保性能作了严格要求,该政策将于2013年3月3日生效。值得关注的是,在林产品供应国中,印度尼西亚也开始出台相应的政策以确保出口木材来源的合法性。上述法律的实施,使得国内家具行业大量中小企业将不得不寻找有资质的供应商,或者增加成本进行原产地认证。家具生产出口企业的成本与经营风险大增。
(三)国内家具产品市场竞争力不足,品牌建设严重滞后。我国家具生产多数以代工生产为主,其优势在于相对较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弊端在于缺乏自主的质量标准体系、原创性的产品设计和有竞争力的品牌。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小家具品牌有数万个,但至今尚无统领行业的领导型品牌。不少家具生产企业重制造、轻设计,同质化严重,差异化程度低,因此出口家具存在档次不高、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极大差距,直接影响我国家具企业的国际地位。而前期央视曝光家具厂商“达芬奇”为假洋品牌及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事件,折射出目前国内家具制造中小企业众多、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家具业标准执行力度不严等现状。中国家具在品牌建设和产品研发等核心竞争力上的落后不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影响我国家具出口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