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经初审及评估通过的企业,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室进行审议;当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总经理室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入选企业或品牌。
接下来是对总经理室审议通过的企业,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确立战略合作伙伴。
最终与战略合作企业签定战略合作协议。
战略合作绩效评估
对优秀石材供应商的评估包括:过程评估、后评估、年度评估。首先是对于在建项目,采购经办部门在每次办理付款手续前,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过程评估;其次是每年1月,由开发商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会同采购经办部门、房地产开发科、项目组、物业管理公司、党委办,对石材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估;最后是对于已竣工项目,在办理结算付款手续前,由采购经办部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党委办,对供应商进行后评估。
过程评估和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的,可继续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否则,合作协议期满后则取消双方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步打造患难与共的合作伙伴
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企业在挑选战略合作伙伴时首先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建立一系列的指标对合作单位的资信状况,财务实力,管理能力,市场运作能力加以评估,以满足这些指标中的优异者确定为公司的理想合作伙伴。然而这样的做法却存在一个很大的缺陷:通过上述工作所得出的结论,最大限度上也只是表明了对合作单位状况的一种描述。而合作单位自身拥有的实力与合作单位承诺与企业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这二者之间却没有着必然的联系。以此来作为定义合作伙伴的标准,带来的只是企业一方的一相情愿。并非每一位优秀的合作单位都期望与企业建立患难与共,同舟共济的关系的。
总之,石材行业与开发商优秀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际上是一个双赢的概念,只有开发商、石材企业都能不断的从这种合作中长久受益,这种关系才能持久稳固。然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发商自身的改变也会给合作伙伴关系带来影响。建立一套合作单位档案,跟踪、分析合作单位的动向,并及时对合作单位的改变作出迅速积极的反应,企业才能将这种战略合作关系维持下来,让彼此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