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针对国外6家液晶面板制造商的反垄断调查1月4日有了初步结果,三星、LGD等被处罚的面板商认罚,然而围绕着被退回的1.72亿元的多付价款的去向出现了不同解读。
1月4日发改委通告中表示,这1.72亿元已经退回到国内的彩电企业手中,然而有彩电企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这部分费用目前企业并没有拿到,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和下属的深圳中彩联科技公司拿走了。”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秘书长白为民7日表示,“这个是我们与各彩电企业协商后的结果。”
与此同时,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5月开始接手反垄断调查案件的黄伟律师对本报记者称,“反垄断调查还没有结束,那些交纳了罚款的面板企业不要以为已经万事大吉了。”
退款去向
创维集团副总裁刘棠枝1月7日称,“去年12月下旬行业协会开会已经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将这部分退款作为中彩联的运营资金并成为一个旨在向本土彩电企业提供专利和反垄断保护的基金。”厦华、TCL等彩电企业负责人认可创维方面的说法。
这次协会内部会议发生在2012年12月20日,当时协会组织创维、海信、TCL、海尔、长虹、厦华等几家彩电企业开会,已经得到发改委初步判罚结果的白为民向企业通报了事件进展。她表示面板企业的退款已有50%到账。这1.72亿元的退款,50%协会留用,50%返还给受损企业。这一提议当时得到了与会企业的同意,而会后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又表示剩余的50%的退款也由协会留作经费和行业基金,用来给中国企业进行专利保护和反垄断保护,具体接受基金的单位是深圳中彩联科技公司。
“在扣除打官司所用的律师费后,分到每家企业身上的退款一般在千万元左右。行业协会与我们协商时大家答应了。”厦华电子的新闻发言人苏再泉1月7日表示。
2007年4月中国彩电行业陷入与美国数字电视标准ATSC的专利纠纷。由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TCL、创维等10家本土彩电企业共同出资 1000万元组建中彩联,围绕数字电视专利费,以及针对面板商的反垄断起诉展开工作。有彩电企业人士表示,“中彩联成立5年多帮企业在专利和反垄断中至少赚回10亿元,将这些退款交由中彩联作为基金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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