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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制品企业发展需以质取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349

“以价取胜”转为“以质取胜”

当前,我国一些企业需要从俄罗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所罗门群岛等国家进口原木木材产品,而这些供应国中不少国家都存在非法采伐问题,因此,欧洲的原木“身份证”要求可能会使一些家具企业错失订单。

江苏泰州检验检疫局动植检科负责人陈瑞辉介绍:“各国的管理法规不同,很难证明木材来源是否合法,一些进口木材原产地来源更是无从核查,这对于木制品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木制品出口企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可能会迫使他们退出欧洲市场。”

在指令出台后,泰州检验检疫部门对木制品出口企业进行了调研,目前泰州市还没有企业持有FSC森林认证证书。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增强对此认证的主动性,当客商有所要求时再被动去做,耗时耗资;加强管理,把好采购关,调整部分供应商,积极地向FSC森林认证的可持续木材靠拢;加快拓展国内外其他市场业务,比如俄罗斯、中东其他地区和国内市场,分散减少新指令带来的风险;探索开发新材料,比如开发竹制品,再生能力比较强,能有效化解木制品不利因素。

目前,我国家具、胶合板、木门等木制品大大小小的品牌不胜枚举,中国制造虽然占有价格优势,但与欧美高端家具相比,具有高附加值的中国品牌依然是凤毛麟角。因此,对于新规的影响及未来市场的走势,检验检疫人员认为,中国木制品企业要立足发展,还要通过努力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从以价取胜转为以质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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