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优势。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彩电、VCD机和电风扇等产品的最大生产国,其中国内彩电的年生产能力达4000万台,已经接近全球彩电总产量的1/3。另外,电冰箱、家用空调器、洗衣机、彩管等产品已成为全球的主要生产国。
生产成本的优势。在传统家电的生产方面,中国有着非常明显的生产成本优势,这主要是两方面的因素造成,一是国内劳动力成本比较低廉,二是在积累了大规模生产的经验之后,国内家电企业已经具备了组装生产的优势。
文化背景的优势。由于工作环境、工作特点、地域分布、收入水平、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不同,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和欧美各国相比有很大的差异,如欧美企业针对欧美市场长期生产滚筒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而我国城市居民则倾向于购买全自动波轮洗衣机,农村居民出于经济适用考虑一般倾向于购买双缸洗衣机。这种因地域的差别而形成消费习惯的差距,本身需要较长的磨合期。
营销网络的优势。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众多的家电企业已经拥有了非常重要的营销网络,这是未来企业发展和实现利润的源泉。新进入这一行业的国外家电企业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营销网络的建设,而我国家电企业可以在巩固原有销售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张。
国人对国产家电的认同。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已由过去崇尚国外品牌转变为考虑家电本身的性价比,是否适应自身所处的生活环境。有90%以上的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产品时往往倾向于国产品牌,国内名牌家电产品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自己的品牌亲和度。国外家电企业大举抢滩国内市场,必须对中国家电消费群体的结构、市场结构加以细分,找准产品的市场定位,但这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四、中国家电行业的劣势分析
部分核心技术和尖端技术方面的劣势。我国家用电器的生产大多走了一条全盘引进生产线到消化吸收、自主开发的国产化道路,虽然目前部分企业具有一定自主开发的能力,但总体上我国家电企业在技术开发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企业缺乏自主开发和设计能力,一些家电生产所需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全部依靠进口。例如,彩电生产的关键技术(中频解码芯片、超大屏幕彩管和超薄平面显像管)我们企业不能自主开发,全部需要进口;空调器生产用了几十年的三大风扇轴流、贯流和离心我国仍不能自主设计,离开日本的变频压缩机、变频器,我国就生产不出变频空调器;国内一些微波炉生产企业其核心部件磁控管还依靠进口;当我们刚刚研制出杀菌冰箱时,国外已经生产出能够提示食品数量、保质期并能和电脑连接,自动向预定商店订货的智能网络冰箱了;离开国外的芯片和数字技术,就没有我们今天津津乐道的影音光碟机;我国的小家电是全球最大的OEM加工基地,但进入欧共体电水壶的核心部件-温控器还得从英国进口。可以说,我国大部分家电企业只能说是家电的加工厂,缺乏自主设计和自主研究的能力,而这一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缩短。
产品个性化、人性化设计方面的劣势。当今市场发展中,家电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已经成为潮流,今后消费者对家电产品的需求将是多品种、小批量、高性能、个性化、人性化和功能多样化。这种市场需求就要求企业逐渐淘汰旧的生产方式,使一条生产线能生产出几十种不同型号的产品。国外的一些家电产品无论从外部造型还是内部的适用功能处处都体现着“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而我国家电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大多说是“粗线条”,缺乏个性化、人性化的设计理念。如伊莱克斯不久前在广州推出的世界上第一台为消费者度身定造并可按顾客要求自由搭配的冰箱,购买者可以选择冰箱的容积、功能系列、门板图案、内置颜色、内置材料,技术设计人员按照顾客要求,通过设计组合为顾客设计出赏心悦目的冰箱“艺术品”。国内市场上也推出了如科龙梦幻冰箱、康佳七彩小画仙等个性化设计的产品,但是真正个性化设计并不局限于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容,即功能的个性化。
产品营销能力和营销策略的劣势。国际家电企业在品牌的建立、营销的研究以及营销网络的建立投入巨大,尤其在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者行为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加入WTO后,国际家电企业在营销的策略和手段上将会新招叠出,对主要采取价格手段竞争的国内家电企业形成压力。
五、我国家电行业在世界家电行业中的定位分析
总结我国家电行业的情况,并将其和世界其他国家家电行业相比,可以大致归纳出我国家电行业在国际上所处的地位。
产品在国际上定位中档。由于国际分工的细化,原来是家电生产大国的发达国家也成了中低档家电产品的进口国,这为中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新的空间。产品在国外市场营销能力较差,产品销售的仅仅是一种有形的物品,产品的无形资产含量低,企业及其商标缺乏知名度。
部分产品附加值低,竞争力弱。我国绝大多数家电生产线都是靠引进发达国家淘汰的技术发展起来的。20多年来,由于国内消费者的巨大需求,市场并没有对家电技术提出较高的要求,家电企业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进入90年代以后,国内市场趋于饱和,家电产品面临更新换代时,部分企业技术水平已经落后于市场需求。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家电技术明显落后于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技术含量低导致产品赚取的利润远远低于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出现了出口金额的增长低于出口数量的增长。
在中低档家电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其他行业相比,家电行业受国家关税和政策保护的力度不大,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企业对市场的运作能力较强。虽然我国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档次不高,但在中低档家电市场仍有较强的竞争力。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基本原则主要源于1994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历次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一系列协定。其中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构成了世界贸易组织的根本渊源,也构成了它的基本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由若干规则和一些规则的例外组成。
无歧视待遇原则。无歧视待遇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是关税贸易总协定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其涵义是: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和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如果缔约一方对另一方不采取任何其他缔约方所同样不适用的限制和禁止,即视为无歧视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分为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两种,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给予第三方的优惠,必须由缔约另一方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受这些待遇;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给予第三方一切优惠应该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另一方。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是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但最惠国待遇原则附加了很多例外,其中对发展中国家实行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便是一个重大例外。普惠制的涵义是,发展中国家要从发达国家获得特别的优惠待遇,而它们对发达国家则不作相应的减让。
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是指在贸易条约和协定中,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与商船同等的待遇。
关税减让原则。关税减让原则,是关税贸易总协定一贯倡导和坚持的原则,并把它作为其他原则的实际执行载体。关税减让以互惠互利为基础,旨在降低进出口关税的总体水平,尤其是降低阻遏商品进口的高关税,以此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经过历届多边贸易谈判,WTO成员国之间的加权平均关税已降至很低水平,不再成为各国之间商品贸易的主要障碍。当前,总体的关税水平,在发达国家中大体维持在4%以下,发展中国家约为10%左右,在“乌拉圭回合”后的世界贸易中,出现了大约20项产品的零关税。
互惠原则。互惠是指利益或特权的相互或相应让与,在国际贸易中是指两国互相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它是作为两国之间确立商务关系的一个基础。
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规定,任何缔约方除征收捐税或其他费用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输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透明度原则。透明度是世界贸易组合的3个主要目标(贸易自由化、透明度和稳定性)之一。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海外对产品的分类或估价、关于捐税或其他费用的征收率,关于对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转帐的规定、限制和禁止,以及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以便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它们。另外,一缔约方政府或政府机构与另一缔约方政府或机构之间缔约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规定,也必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