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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企业引入O2O模式需做好四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次数:262
这样的统计和考核是非常不科学的。做网络广告投放的营销人都知道,不同渠道的流量价值是不同的,同一个搜索引擎来的流量,不同的词引进来的转化率也是不同的。因此仅仅从这些不具有营销性的数据来决定投放预算,往往都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所以很多的家居电商400万投进去以后,很难看到浪花,因为你根本就没有投对渠道。

做电商就要大投入?钱没花在刀刃上

多个城市铺开

很多的家居商家为了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或者为了防止流量浪费(全国各地的流量都会涌入网站),或对O2O的理解不够深刻,刚触电就全国铺开,也很容易导致半身不遂。400万的广告费哪怕是面向一个一线城市,都不能称之很足,更何况是面向多个城市或者全国。

流量在变现的过程中,运营团队和落地团队之间的对接最为重要,在前期双方的信任感没有建立起来之前,更应该把有限的运营人员,集中在一个或有限个城市进行对接,让个别城市先运作起来。

运营团队没有流量分配权

很多的品牌商简单理解为,只要把流量分配到各地门店即可,却忘记了另外一个事实,就是各地门店的转化能力。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把资源分配到转化率最高的城市,我想这个道理很多的营销人都明白,那实际操作过程中呢?

流量的分配权一定要控制在运营团队手中,根据各地门店的转化情况予以控制和考核,谁的转化率高,流量就分配给谁,而不是放任流量的自然分配。

根据结果衡量业绩?没有完善的流量转化漏斗

说回前面的问题,O2O虽然是简单地从线上到线下,网站推广和门店销售,我想这两项基本功很好练。但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把进入网站的流量,导入线下门店。以及在导入的过程中,究竟是哪个团队的执行出了问题,处罚哪个团队,提升哪个环节等,这些都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流量漏斗。

很多的触电企业并没有做好完整的流量转化漏斗,而是凭借最终的销售业绩来衡量各个环节的工作业绩,予以决定投放和考核,看似公平实则不辨是非,从而导致内部矛盾的激增。

以上四点就是笔者从实际的操作过程角度,总结的B2C+O2O,或者单纯的O2O模式为何做不起的原因。成功具有偶然性,失败同样具有种种的不确定性,还是那句话,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以上四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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