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内容: 受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名称:ICU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招标设备名称 数量
重症监护室(ICU)医用空气净化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项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具体包括重症监护室(ICU)医用空气净化及空调系统、中心供氧管道和呼叫系统、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对上述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 完工期:100天;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b.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c.招标文件其它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
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压力管道及其它安装项目需要的相关资质文件(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于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1月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不少于投标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8 年11月4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8. 开标时间:2008年11 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