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阳能行业发展建议
当前,在“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的目标体系下,太阳能集热工程建筑则因如何节能受到政府机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共同关注。有统计数据称,中国建筑能耗总量已占能源总消费量的27.45%,建筑节能迫在眉睫。2006年,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总计节能1.01亿吨标准煤,累计建设节能建筑面积21.46亿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15.92亿平方米,既有建筑改造5.54亿平方米。
(1)规划部门要在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审查、规划核实等环节对太阳能应用予以把关;建设部门应对未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严格实施专家论证制度,并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督;房产部门要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护管理。
工程建设各方要切实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纳入管理,密切配合,把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要求落在实处。新建的小区需要建筑师、开发商在设计阶段就将太阳能技术考虑到建筑的设计过程中去,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安装,节省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成本和建筑成本。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不能仅设计、预留管道,应作为一个整体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和维护管理。住宅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造价应当列入房屋销售价格,不宜单独另行收费。这样可以避免居民在建筑竣工后各自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外观不能协调一致的现象发生,使它成为表现建筑的一个元素,与建筑融为一体。利用太阳能设施完全取代或部分取代屋顶覆盖层,一般对屋顶而言用覆盖式,对斜屋顶用镶嵌式。可以减少成本,提高效益,造福于广大居民。
(2)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这将有利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进程。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指导政策或强制性的政策,江苏省把推广应用太阳能集热工程热水系统作为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完成“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认真加以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苏建科〔2007〕361号)等文件都对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也制定了相应贯彻落实措施,加强推广应用和管理。当前,太阳能热水系统逐步由用户无序安装转变为工程统一设计安装,处于规模化应用的初级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其推广应用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维护用户权益。例如山东省就出台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标准设计图集——《太阳能热水系统构造安装详图》。
(3)完善太阳能热水系统维护保修制度。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修、养护、管理等事项,应根据系统类型采取不同的维保制度。太阳能集热工程采用集中供热系统的,纳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采用非集中供热系统的,共用性管井等纳入房屋共用部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护管理,其它部分可由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维护或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单位直接维保。相关单位进行维保施工时,应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建设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对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保做出相应约定,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
(4)同时也希望太阳能技术的研发人员和相关的科技单位加大科研力度。研发出性能优越,款式美观,价格适中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目前,太阳能行业也研制开发出“分体式”、“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中心。从各个方面解决了太阳能一体化的各种难题,通过技术改进,实现360度采光,集热功能升级,解决了热水器安装朝向的问题,实现了水箱与集热器分离,解决了安装位置的局限,可以在阳台上、墙壁上随意安装,解决了高层无法安装的问题,使得非顶层的用户也可以使用,大大拓宽了太阳能使用的条件,集热面积和水箱的容积都可以根据住户阳台的不同形状大小设计组装,能够满足各种用户的要求。安装后不仅不破坏而且能够美化建筑的外观,与城市景观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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