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征税或税率很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二、实行僵硬的银行或商务保密法,为当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三、外汇开放,毫无限制,资金来去自由;
四、拒绝与外国税务当局进行任何合作;
五、一般不定税收协定或只有很少的税收协定;
六、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有的国家或地区,表面上税制正常,但有多种优惠减免规定,又定有相应的税收协定借以充分利用这些减免条款,实际税负是很低的。这类国家或地区也会被视为避税港。不言而喻,具有上述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必然会引得企图避(逃)税者趋之若鹜,从而形成避税港。
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有“避税港”之嫌,巴哈马群岛、百慕大地区等是全球有名的避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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