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获悉,周滨"白手套"米晓东及陈刚、赵明等七人分别于7月15日在湖北宜昌获刑,这标志着周永康系列案已经基本审结。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北京汇盛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汇盛阳光)总经理米晓东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75.7万元、美元10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北京海天永丰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海天永丰)副总经理陈刚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北京中旭阳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旭阳光)总经理赵明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29.1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北京金鼎悦投资管理中心(下称金鼎悦投资)法定表人杨保东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729.53237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